近期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及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,旨在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,并有力有序地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。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,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并减少交付纠纷。
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
各地需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,确保预售资金的安全,防范交付风险。具体措施包括:
- 规范预售条件:单体建筑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,具体条件由地方自行确定。
- 加强资金监管: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,保障资金安全,房地产开发企业若违约需承担退还责任。WhatsApp网页版
- 优化存量项目管理: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,维持原有预售条件,确保监管措施到位。
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
通知明确,现房销售要实现“所见即所得”,推动减少交付风险,维护购房人权益。主要措施包括:
- 推进现房销售:新出让土地项目应优先选择现房销售,鼓励已规划项目实施现房销售。
- 实行备案管理:房地产企业需将现房销售方案及具备条件的证明报市县备案。
- 推行定金制:与购房人签订定金合同,明确责任与权益,设立定金监管账户。
加强政策协同
各地要综合优化与商品住房项目相关的土地供应、融资等政策,确保开发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效能。其中包括:
- 优化土地供应: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,确保项目合理布局。
- 加大融资支持:采用主办银行制,满足合理融资需求。
- 完善建设管理:加强工程质量和审批流程管理,提高建设质量。
- 推行“交房即交证”:在交付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。
各省、自治区需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监督指导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。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来源:住建部网站
文章来源:https://news.sina.com.cn/o/2026-08-28/doc-inipwhrt5785948.shtml